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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埭镇花汇苑一期提升改造施工总承包

· 2024-04-29
[0]胡埭镇花汇苑一期提升改造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BH202302005 项目名称 胡埭镇花汇苑一期提升改造
标段编号 WXBH202302005-X04 标段名称 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4月2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5月9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胡埭镇花汇苑一期提升改造(项目名称/工程名称) 施工总承包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胡埭镇花汇苑一期提升改造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胡埭镇花汇苑一期提升改造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滨行审投备[2022]4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花汇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花汇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总承包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沪宜公路以东、商贸街以北,胡埭镇花汇苑一期小区内
2.1.2 建设规模: 项目对胡埭镇花汇苑一期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实施内容为房屋翻新、基础设施提升、景观绿化提升、配套设施改造等工程。具体为:1.房屋翻新包括:建筑外立面出新、屋面维修、公共楼道内部改造出新、地下车库出新、小区出入口岗亭门卫改造(包括一期西、一期东、二区、三区4个主入口门卫)、围墙出新等工程;2.基础设施提升包括:小区加装电梯及相应的单元门厅改造、小区内部道路改造、小区管线改造工程;3.景观绿化提升包括:小区内环境整治、景观绿化提升、增设景观小品、儿童活动设施及休闲健身设施提升等工程;4.配套设施改造包括:充电桩改造、停车位改造、非机动停车改造等工程。一期改造用地红线面积约812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1622平方米,包括29栋住宅、1个人防地下室和小区相应配套建筑,本项目住宅建筑最大层数为6层。工程建安费约8500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 85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2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6月20日 ,竣工日期: 2025年02月15日
2.2 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500万元的房屋修缮或房屋建筑改造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类似工程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所载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资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自2022/04/29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04/29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1/29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组成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7)投标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8)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20年-2022年);(9)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11:00 至 2024年05月09日 23:59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5月16日 9: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花汇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
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张舍村新街47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中南发展大厦西座601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张工
联系人:
夏传娥
电话:
0510-85589317
电话:
1862605189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44076382@qq.com
2024年04月29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胡埭镇花汇苑一期提升改造(项目名称/工程名称) 施工总承包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胡埭镇花汇苑一期提升改造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胡埭镇花汇苑一期提升改造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滨行审投备[2022]4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花汇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花汇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总承包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沪宜公路以东、商贸街以北,胡埭镇花汇苑一期小区内
2.1.2 建设规模: 项目对胡埭镇花汇苑一期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实施内容为房屋翻新、基础设施提升、景观绿化提升、配套设施改造等工程。具体为:1.房屋翻新包括:建筑外立面出新、屋面维修、公共楼道内部改造出新、地下车库出新、小区出入口岗亭门卫改造(包括一期西、一期东、二区、三区4个主入口门卫)、围墙出新等工程;2.基础设施提升包括:小区加装电梯及相应的单元门厅改造、小区内部道路改造、小区管线改造工程;3.景观绿化提升包括:小区内环境整治、景观绿化提升、增设景观小品、儿童活动设施及休闲健身设施提升等工程;4.配套设施改造包括:充电桩改造、停车位改造、非机动停车改造等工程。一期改造用地红线面积约812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1622平方米,包括29栋住宅、1个人防地下室和小区相应配套建筑,本项目住宅建筑最大层数为6层。工程建安费约8500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 85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2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6月20日 ,竣工日期: 2025年02月15日
2.2 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500万元的房屋修缮或房屋建筑改造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类似工程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所载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资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自2022/04/29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04/29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1/29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组成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7)投标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8)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20年-2022年);(9)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11:00 至 2024年05月09日 23:59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5月16日 9: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花汇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
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张舍村新街47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中南发展大厦西座601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张工
联系人:
夏传娥
电话:
0510-85589317
电话:
1862605189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44076382@qq.com
2024年04月29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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