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石湖校区学生宿舍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招标编号:E3200000001000225001001
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为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社会发[2023]11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规模:项目新建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为305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920平方米,包括学生宿舍23100平方米、连廊8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功能为人防设施、机动车停车库及设备用房。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室外管线及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所需资金由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自筹解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地点:苏州市虎丘区科华路28号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石湖校区内。
2.3招标内容及范围:
(1)工程勘察:对该工程进行详细勘察、地形测绘及管线探测,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相应的成果文件。协助发包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勘察任务书及技术要求。
(2)设计:方案补充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主要设备材料清单、物料表、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设备材料选型及物料表)、对应设计阶段的报批报审工作、现场设计服务等。
2.4服务要求:
(1)工程勘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管线探测报告,取得规划许可证后,10日历天配合完成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原始地面标高测量待甲方通知进场时间后5天内提供相应测量报告。
(2)设计: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项目方案深化和修改;方案经使用单位及规划部门认可后4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接收到启动施工图设计指令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37.7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同时具备两项资质: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者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B、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3.3项目负责人须为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勘察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4自2021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住宅类、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获取的信息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类似工程的日期、工程建筑面积以合同内容为准。若类似工程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因提供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投标人在2021年度-2023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https://www.jspwc.com/JSGJZX_XMZX_LYPJ)。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本项目负责设计的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的正式员工。
3.9投标人提供投标承诺函1、2,格式如下,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投标承诺函1
致: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郑重承诺如下内容: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以上1-3项应提供证明材料,如(1)营业执照;(2)投标人控股与被控股关系,天眼查截图、公司关系架构等;(3
4.投标人在2021年度-2023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https://www.jspwc.com/JSGJZX_XMZX_LYPJ)。
5.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及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有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与签订合同中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及本项目实际服务人员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
????????????????????????????????????? 投标人(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函2
致: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人)
本单位作为????????????????? 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本次投标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所称的弄虚作假行为,具体条款如下: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如本投标人被认定为弄虚作假或无法就相关疑点作出合理说明的,?????????????????????????????????????????? (投标人名称)????????????? 同意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将弄虚作假行为在招标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且3年内不确定为评定分离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将上述线索移交有关主管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向公关机关报案。
本投标人如有违反《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同意招标人按上条款规定办理。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的省属项目网上投标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关于江苏 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诚信库相关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http://www.jszb.com.cn/JSZB/bszn/)。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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