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枣阳市发展大道(光武路至中兴大道)景观带提档升级绿化工程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布络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683202406000277_二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枣阳市发展大道(光武路至中兴大道)景观带提档升级绿化工程第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95.430900(万元)
6、最高限价:395.430900(万元)
7、采购需求:
对发展大道(光武路至中兴大道)景观带进行提档升级,铲除原地被及灌木、清除现状渣土、种植土回填、栽植乔灌木等建设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合同融资等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在投或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3)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相应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以上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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