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洲南立交改造及景观绿化工程第3标段(施工)
招标文件澄清和补充通知(2)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尤溪洲南立交改造及景观绿化工程第3标段(施工)(招标编号:E3501040102100316003)招标文件、澄清和补充通知(1)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澄清和补充通知(1)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调整为:2022年11月10日9时30分。
2、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如下: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5.2 | 24个月 | / |
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3.7 | 为签约合同价的10% | / |
3 | 分包 | 3.5.1 |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 |
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0元,节点工期延误且总工期也延误按照总工期延误来处罚,节点工期延误但是总工期未延误,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的10%。违约金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 | / |
5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签订合同价的10%。 | / |
6 | 预付款额度 | 12.2.1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 / |
7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15.3.1 | 3%的工程结算价款 | / |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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