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工人文化宫景观绿化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 浦城县工人文化宫景观绿化项目施工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HSPC-2022053
致: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安建隆达(福建)工程有限公司
1.本招标项目浦城县工人文化宫景观绿化项目施工监理经浦城县总工会会议纪要[2022]17号文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总工会,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浦城县总工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 邀请招标 。
2.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 工人文化的绿化项目,建安费464160元。
2.2 建设地点:浦城县五一三路工人文化宫;
2.3 监理工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责任期满之日止;
2.4 监理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5 施工监理服务费:本项目工程造价为:464160元,以工程造价为计算基数,监理费率2.8%计算,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2996万元;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最终结算金额根据上述计算方法按实调整,监理服务费收费基准价的计费基数以经相关审计局审核批复后的建安工程结算投资额为基数,投标时确定的费率(2.8%)保持不变,重新计算其监理服务费。
2.6质量要求: 满足现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的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各项验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4根据闽建法[2007]15号文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浦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3.5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7近六个月,未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及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12 月 29日至2023年01月 0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 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浦城县江滨一期9号楼3单元2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都需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保证金。
(根据南发改法规【2018】25号文第一条,项目业主单位自行决定不收取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0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南平市浦城县江滨一期9号楼3单元206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复印件(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浦城县总工会
地 址: 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五一三路
邮 编: 353400
电 话:0599-2829000
联系人: 黄贻婷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浦城县江滨一期9号楼3单元206室
邮 编:353400
电 话:0599-2880588
联系人:许薇
发布日期: 2022-12-28 10: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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