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抚宁区全民健身中心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抚审批字【2022】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抚宁区体育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区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抚宁区体育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抚宁区全民健身中心EPC总承包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5601.44平方米(约23.4亩),场馆及服务用房总面积862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90.2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游泳池、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健身操房、体质测试功能用房、器械健身用房及配套用房(卫生间、淋浴间、更衣室、医务室、管理办公用房、设备间)等,室外配套建设消防道路、停车场、景观绿化、休闲广场等。工程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为3462.54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64万元,工程费3398.54万元。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261省道以西,洋河大街以北,规划路以南地块。工期:518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周期488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直至完成项目设计及施工所包含全部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1.2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甲级综合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3.1.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3年须具备一项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2019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16 09:00至2022-08-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9-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秦皇岛市抚宁区体育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秦皇岛广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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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秦皇岛市抚宁区东大街108号 | 地址: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09号407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辉 | 联系人: | 庞小东 |
电话: | 0335-7129193 | 电话: | 13933643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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