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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城高速互通连接线工程(epc)招标公告

· 2023-06-11

辰溪县城高速互通连接线工程(EPC)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辰溪县城高速互通连接线工程(EPC)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辰溪县城高速互通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辰发改投资〔2022〕33号)、关于辰溪县城高速互通连接线工程概算总投资的批复(辰发改投资〔2022〕35号) ,项目业主为 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道路工程、 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为 19682.33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辰溪县城高速互通连接线工程(EPC)

1.2.2 建设地点: 辰溪县城东区域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辰溪县城高速互通连接线工程(EPC)涉及先锋路S250改造段两部分,其中先锋路起点为 S250线与现状先锋路西侧约120m,往东经过S250平交口后与沅辰高速辰溪互通收费站相连,全长 624.213米,互通连接线为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60km/h横断面规划宽度40m(人行道2.5米+绿化带2.5 米+非机动车道3米+机动车道11.75米+双黄线0.5 米+机动车道11.75米+非机动车道3米+绿化带2.5米+人行道2.5米),并且两侧各有15 米宽退让绿化带;另外,本项目对S250线交叉口范国内进行路面抬高与拓宽,S250 线改造范围约710米,S250线改造交叉口展宽断面宽度为21.5米(断面形式由西至东为:人行道2米+路缘带0.25 米+出口道6.75 米+双黄线0.5米+进口道9.75米+路缘带0.25 米+人行道2米),S250 线改造标准断面宽度为14.5米(人行道2米+车行道10.5 米+人行道2米)。本次涉及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建设内容。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 480 (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施工等总承包工作。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深化、优化,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他设计工作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工作;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5 招标编号:HNSZ-2022JZ011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 专业 高级及以上 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1 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0930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11100930分。请投标人登录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辰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辰溪县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电话 0745-5259933、0745-5232176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辰溪县城东区建设环保综合大楼15楼

联 系 人: 左先生

电 话: 138744552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顺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788号(生源之春综合会所)21栋502号

联 系 人: 曾女士、项目负责人:丁玲玲

电 话: 189745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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