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齐云旅游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停车场及玄天大道沿线建筑改造深化设计及施工项目室外景观绿化专业分包工程公开竞争性磋商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休宁县齐云旅游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场及玄天大道沿线建筑改造深化设计及施工项目室外景观绿化专业分包工程采购。
2、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8月18日上午09:00至2022年8月29日11:00:00(北京时间)。
4、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8月29日11:00:00(北京时间)。
5、招 标 人:安徽省城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6、招标代理:安徽省城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7、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一名: 安徽华阳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第二名:安徽 钦景生态园林 有限公司
第三名: 安徽天蓝地绿水清生态发展 有限公司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安徽省城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招采平台(网址: )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发布。
公示期限:从 2022年8月30日起至2022年9月1日止。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城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环城南路28号,联系电话:0551-62863683。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城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2年8月30日
文章推荐: